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二、受理依据 (一) 按照28365365进不去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您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向相关部门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 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1.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2.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3.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1)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3)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4)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5)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6)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7)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4.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1)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3)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5.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1)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2)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3)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6.其他政府信息 (1)行政行为的依据; (2)行政行为的程序; (3)行政行为的时限; (4)救济途径和时限。 (三)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三、其他事项 “依申请公开”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