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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2017年第17期——关于加强乡镇出租房整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发布单位:市政协 |
市政协竹箦镇工委反映:我们在农村调查中发现,有些镇区居民和村农民将住房随意出租给外来打工者或照料在镇中小学读书孩子的家长,存在用火、用电安全、防盗、环境卫生等诸多隐患。为此建议: 一、居民或农民出租房屋前应向公安房管部门备案,签订出租合同或协议,发放临时居住证。 二、公安、房管、消防部门应经常对出租房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有隐患,应限令限期整改。 三、出租房屋者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出租导致发生火灾、偷盗、影响环境卫生等后果,应及时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市公安、房管、消防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出租房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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